公司新闻

关于南京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的声明和承诺

一、声明

为充分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我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其结果判定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2. 我公司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以检验检测数据为唯一依据,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为衡量标准,保证其结果科学、公正、严谨、准确。我公司所有人员不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3. 我公司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认真履行检验检测合同,对客户的检验检测技术资料和数据严格保密,并保证不将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成果用于其他工作。

4. 我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所出示的检验检测报告书上盖有南京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专用章

5. 我公司对委托送样检测仅对检测结果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

6.由委托单位自行采集的样品,我公司仅对送检样品检测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

二、承诺

1. 我公司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并持续有效运行管理体系。保证全体员工熟知管理体系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质量活动和技术活动,并对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及时进行沟通,保证持续执行质量方针并达到质量目标。

2.由我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准确,保证测量的溯源性,当有强制性要求或客户要求时能够对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估和表述,保证结果的报告形式与国家标准一致。

3. 我公司只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不超范围实施检验检测并对社会出具报告。

4. 我公司所有检验检测报告均由具有相应检验项目授权签字的授权签字人签发,非授权签字人不得擅自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5. 我公司在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发生变化,导致相关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时,立即停止相关检验检测活动,不擅自对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6.本单位所有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均按标准规范要求经检测后据实出具,不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结果;不擅自篡改数据、结果,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不伪造、变造检验报告结果。

7.我公司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赁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证书和标志

8. 我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水平达到国家对实验室的有关要求,同时达到资质认定的服务要求。


对于上述各条声明和承诺,我公司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我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和检查。